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号】115号)、《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号】2号)及《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19年度本市工程系列轨道交通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1.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申通集团公司中评委”)负责本市工程系列轨道交通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2.申通集团公司中评委下设轨道交通土建、机电、运营管理等三个学科组。
3.申通集团公司中评委办公室设在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评审对象范围
1.轨道交通土建学科组
从事轨道交通土建、结构、工程管理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2.轨道交通机电学科组
从事轨道交通车辆、通信、信号、供电、AFC、FAS、BAS(暖通、照明、电梯、消防)、ACS等专业从事轨道交通运维的工程技术人员。
3.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学科组
从事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申报对象为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上述工作,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申报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人员另须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外省市或中央在沪单位,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委托代评手续。申报人员需根据所从事专业选择申报相应学科组。事业单位申报人员应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按岗位缺额进行推荐申报。
当年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上一年度评审未通过,且在本年度无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人员,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条件
1.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一定的实践经验,取得有使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收益;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学历、资历要求:理工类相关专业毕业。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不含本科期间攻读的双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非在岗状态、非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等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年限时应扣除。任职资历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专业职称的前置条件,因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相关规定,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是专业技术人才学习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素质的体现,因此,申报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语和计算机最高水平的材料(近4年内取得),供专家在评审时参考。可提供的外语水平材料主要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英语专业四、八级证书,全国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BEC、BFT、BULATS、GRE、TOEFL、IELTS证书,发表或翻译的外文论文论著等。可提供的计算机水平材料主要包括: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行业认证证书、软件著作证明等。
4.任助理工程师期间独立撰写的与本专业工作相关的论文、论著(技术报告)一篇及以上,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作为职称评审申报论文。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审阅时以中文内容为准。所提交的论文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论文应结合本专业的工作实践,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独创性,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论文应符合格式规范要求,结构完整、逻辑严密、层次清晰、语义确切。字数不少于3000字。
技术报告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出具2名行业知名专家的鉴定意见。字数不少于3000字。
5.继续教育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和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每年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科目培训。具体包括:
(1)公需科目。2019年按60学时考核,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30学时。公需科目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查询“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www.sacee.org.cn)。2017年前记录的公需科目学分,在五年有效期内按1学分对应3学时计算。通过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未超过五年期限的,可分别折算3学时选修课(计算机通过3门及以上算3学时)。
(2)专业科目。2019年申报市轨道交通中评委的人员,需参加轨道交通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其参加有关继续教育培训考核情况将作为职称评审依据之一。办班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运营专业:上海地铁第一运营有限公司 王祖恩 电话:63189188-616443 邮箱:64408339@qq.com
机电专业:上海地铁维护保障有限公司 沈建成 电话:63189188-608088 邮箱:403003277@qq.com
土建专业: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 谢珏敏 电话:54519988-2811 邮箱:376121388@qq.com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00至4:00。
6.转系列评审:对已评聘为其他相关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因工作需要,转到轨道交通相关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能履行现岗位职责,可转评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7.对于已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通过相关专业成人教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其取得学历后的资历不少于一年。
破格申报按《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沪人社专发【2016】2号)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材料目录(见附件1,粘贴于申报档案袋上)。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3份(自动生成,工作业绩2500字左右)。
3.《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字数3000字左右)网上报送。
4.代表性论文、论著(技术报告)一篇,主送论文原稿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如发表的论文需同时附上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用A4纸一式二份,并在目录页中划出申报者论文标题、页码,由所在单位核对原件检查无插页、换页,并在每页加盖人事部门章。技术报告还需提供证明材料或鉴定意见。
5.凡是申报表中提到的,并且与评审有直接关系的有效证明件,须经人事部门验证原件后,用A4纸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章,集中装订在一起,并做一个封面兼目录。有效证明件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聘任表,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
6.二寸(3.5*5.3cm)免冠正面照1张(背面写好单位、姓名、受理号,装入信封,信封外也注明单位、姓名)。
7.制证信息表(见附件2)。
以上材料包括附件1所列其他材料(网上报送的除外)须统一装入档案袋。
五、评审程序
(一)网上申报
2019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轨道交通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注册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3日至6月14日,材料审核及修改时间截止时间为6月21日。申报人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信息公开/职称专家,进入“职称服务系统”,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再选择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轨道交通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网上注册申报。按要求将书面申报材料递交至网上所选受理点。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将导致材料后期被系统自动查杀而影响评审)
(二)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身份证”栏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确保信息清晰可见。
2.“基本信息”栏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其中,“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栏还应提交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PDF格式)。破格申报的要在“是否破格及依据”栏填写相关信息。
3.“学习经历”栏:学历应从高中填起,学历及学位证书直接上传到“学习经历”栏对应的“相关附件”。
对于在职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并无研究生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其基本信息栏的“学历”一栏应按照本人所持有的最高学历证书填写。
4.“项目情况”栏:各栏(特别是立项时间、担任角色、经费等)应根据项目情况如实填写,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及获奖证书上传其对应的项目后。
5.“论文著作”栏:申报论文(技术报告)以word格式上传,发表论文及论著封面、目录及正文需以PDF格式上传。同一篇论文的相关文件应打包成一个文件。主送论文应在论文题目后加注“主送”二字。
6.“附件”栏:
(1)外语、计算机水平材料(非必须);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或聘任文件、聘书);
(3)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4)继续教育证明;
(5)《专业技术工作小结》;
(6)本市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7)其它需要提交审阅的材料等。
本栏可上传12个文件,相关内容的文件可打包上传,并在“附件说明”中加以准确说明。
7.所在单位意见
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负责审核申报者提交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内容及相关资料,并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对申报者提交的工作经历、论文专著(技术报告)、承担项目情况和取得的业绩等情况表述单位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章,扫描后上传。
说明:不写明单位核实意见或不加盖公章、负责人签章的,作不受理申报材料处置。
(三)材料审核和受理
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申报人打印受理凭证(并将受理号写在材料目录右上角),将材料打印后逐份用订书机装订成册,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后,由单位统一送申通集团公司中评委。
(四)召开评审会评审
(五)公示
经申通集团公司中评委评审通过后,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申通集团公司官方网站(www.shmetro.com)上公示7天。
(六)下发通知及制证
六、评审费用
评审费为每人600元(未通过评审者,不退还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付。
七、书面材料收取时间、地点
书面材料收取时间7月8日至7月12日(9:00—11:00,14:00—16:00)。
报送地点: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桂林路909号3号楼319室)。
联系人:朱强 联系电话:63189188*605609